毛泽东时代,流行先结婚后谈爱;邓小平时代,流行边谈爱边做爱;E时代,流行先做爱再谈爱!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和他同居吧,因为听说那才是真正的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也和他同居吧,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地狱!”其实,世界上有很多事物,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正如今天要交流的“未婚同居”主题一样。这应该说是个既敏感又老套的话题了,但一直以来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赞同也好,否定也罢,男女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正呈现蔓延趋势。
同居,有的人是因为感情寂寞,有的人是因为经济问题,有的人是因为生理问题……提出同居的一般是男人,帮你搬家的也会是男人。之后,从前偷偷摸摸见缝插针的性生活变成了有规律的做爱,男友在朋友之间对自己的称呼也从“女友”改成了“老婆”。更重要的是,每个月都要战战兢兢地用试纸检测一下,乞求自己千万不要怀孕……
于是,女人开始不停地推醒身边熟睡的人——和我同居,你是为了爱还是做爱?我想没有哪个男人可以蠢到选择第二项。
恋爱中的男女,今天你同居了吗?在同居的同时,你有没有思考过:同居,你是为了爱还是为了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