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朋友,就应该喝酒,这是我的原则——如果像我这样的人也有原则的话。事实上,我的朋友都能喝酒,比如火光熠熠,比如丁丁。火光曾经写过一篇很性感的《花雕酒的喝法》,对于酒,他完全是一个大情人的感觉。而丁丁呢,和火光相比则是初恋男孩,最经典的话是在水吧里说的。刚喝了两口柠檬水,他就眼神迷离地对我说:“我有点儿醉了。”那一刻,我忽然痛苦地发现自己有四年没谈恋爱了。
酒是大众的,也是小资的。这道理简单,可是大多数文艺工作者不明白,于是电视里常常出现某绅士举着快溢出杯子的红酒极含蓄地挑逗小情人,或者几个筋疲力尽的打工仔围在寝室里猛灌啤酒的场面。如果是前者,估计火光会晕过去。而如见后者,我肯定会骂一些酒话了————因为在广东打工两年,我知道打工仔并不常喝啤酒。最次的啤酒也要两块钱,很不经济,要喝就喝白酒,既过瘾又省钱。我们那时候喝“尖庄”,现在据说他们喝“诗仙太白”。下酒的菜无非是一碟油炸花生米,几包“涪陵榨菜”,喝酒的饮具各异,或碗或盅且都是搪瓷的,旧得斑驳陆离。记得有一次月末喝酒,大伙儿口袋里都没了钱,东拼西凑买了三瓶“尖庄”,却没钱买下酒的花生米和榨菜,就用盐和味精调和了一脸盆的开水作“靓汤”,照样喝得醺醺然。
喝酒就像写小说,时间、地点和人物,样样不能差错。若在端午,就该约四五朋友去成都望江楼前小酌,最好是黄昏时分,黄酒固然适宜,郎酒也可,稍微辛辣一点的太白酒不错。若是中秋,最好去重庆枇杷山,一二知己,低度竹叶青最相宜,佐以清淡的小葱豆腐,微醺中看万家灯火,月色撩人,岂不快哉!一般夏夜,则该呼朋唤友,浩浩荡荡开往川大培根路,凉菜啤酒尽管上,猜拳行令,冷讽笑骂,戟天划地,都是真性情。
喝酒难免醉,且醉态各异。雅醉挥毫泼墨,俗醉痛殴军士,豪醉景阳岗打虎,小醉蘸酒研究“茴”字写法,大醉船头捞月溺毙——这些都是书上有的。
书上没有的是我的朋友们。在干掉整整六瓶江津老白干后,阿松痛哭流涕,以头槌柱,声动数里;丁丁像一只跳蚤,企图摆脱地心引力去抓一棵高大银杏的叶子;阿勇则在交通亭上指挥隐形的车水马龙。这是凌晨三点的失恋一族,稍生错觉会以为是一群抽大麻的家伙。
其实酒和大麻的差别有多大,我很怀疑,就像香烟和大麻的危害性谁更大一样,没人说得清楚。某些小道消息说,大麻的危害性比香烟小得多,只是屈于大香烟生产商的压力,美国政府才宣布大麻非法。生物学家会告诉我们,爱情不过是一种叫“脑啡呔”的化学物质在作祟。如果有纯而又纯的成瘾物质参与我们的男女关系中,难道不是如美酒加咖啡般的爽吗?克隆、基因重组、无性繁殖,人们已经代替上帝干活,为什么不可以像上帝一样决定爱还是不爱?无论酒、大麻、脑啡呔还是肾上腺素,需要胜于雄辩。
遗憾的是时不我待,就连偶尔一醉的机会也少之又少了。于是阿松、阿勇都做了父亲,丁丁失踪多年不知流浪到了哪里。如今每遇上吃吃喝喝的场合,我都叫一罐椰奶,很温柔很庄重地小口抿着。
世界已如此不堪,谁又能酒醉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