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安全距离成为他的窃喜.....今天在论坛看到很多貌似热衷偷窥的友人的调调.....着实憋不住了~``````借此地臭屁一番......哈~````
“偷窥”且“时代”,这是一个有些牵强的名词。从“东邻之女窥于墙”的年代开始,从林中猎人偷窥出浴的阿耳忒弥斯开始,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避免地有偷窥的现象发生。只是在此一时代,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偷窥的眼睛离我们更近了。我们曾小心翼翼保持的距离,已经不再代表了安全。可以说,这是社会构成的一个已知成分。只要人性不发生大的改善,偷窥这一行为就将继续存在下去,继续带给被偷窥者惊惧痛苦,也带给偷窥者隐秘的快乐。
在等车的无聊时光中她偏着头一张一张地看对面墙上的广告画,直到在调度室中窥见了监视屏上的自己,一时间监视者与被监视者的角色突然重合了。“被看”与“看”的双重强烈感受将她击中———在我们自以为安全的生活中,究竟有多少双眼睛?这些眼睛中,又是不是有你和我自己的那一双?
在地铁站被保安监视,严格地说并不算被偷窥,真正意义上的偷窥,是对楼窗后的望远镜,是大厅里擦肩而过那人不怀好意的摄像手机,是街上80元一副的微型窃听器,是网络深处用木马进入你硬盘的幽灵……
当人们的思想在现代观念的表象下,还隐藏着许多根深蒂固的思想,于是偷窥的现象就越发严重起来。今年的“木子美事件”,那种大众偷窥的近于狂欢的现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像。萨特曾说过“他人即是地狱”,这句话形象地概括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人们本能地害怕被外界伤害,但是又本能地希望与同类交流,人们根本无法得知别人的想法,而偷窥(偷窥别人的私生活与内心世界)满足了他们相对安全地获知别人情感的机会。
其实,长期以来,我们是漠视自己被窥视的事实的。以往的居委会老太太,常常会监视每家每户的动静,或公然过问别人的家事,这种明目张胆地偷窥往往会被大众所接受。此外,一些场所还以各种条例来侵犯顾客的隐私。比如前段时期媒体披露的,在女洗手间中装置监视器的事件。
有意思的是,在关于偷窥与被偷窥问题的采访中,我们的记者不断遇到人们这样的反弹:“不要吧,不说了,说了不太好”,看来我们依然是处于这样一个文化图景之下:“‘看’被默许,‘说’即叛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