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14岁的贵州少女小芳来到泉州打工,没找到工作,便听信了老乡的花言巧语,与人合谋以身骗婚,不料却真被卖为人妻。6月1日,安溪警方将她解救出来。6月1日,安溪长坑派出所接到一对贵州籍夫妇报警称,他们16岁的小女儿小芳,两年前被人贩子拐卖到长坑乡水缸村。报警的夫妇姓林,刚从泉州赶来。两年前,小女儿小芳和大女儿小兰(化名)到浙江一家快餐店打工。14岁的小芳出来打工,还是未成年的,父母亲怎么能这么做吗?小女孩毕竟是小女孩的,根本不知道这个社会的危险,找不到工作就听从老乡的话,去骗婚,反而被卖了,这是悲剧吗?哦,也许你们会说,太傻了,活该。不,她还是小女孩,不懂事,请原谅她!骗婚在某个地方已经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谁来制止吗?在福建的某地方,很多人是靠骗婚来获取不法钱财的,看来,这个社会,有钱挣的地方就有人敢于走险的。
2005年4月,小芳给家里打电话说人在泉州,从此便杳无音信。为了寻找女儿,夫妇俩去年来到泉州,边打工边打听女儿的消息,但还是一无所获。直到今年5月18日,老家方面接到女儿的求救电话,说她被骗到安溪长坑水缸村,让家人去救她。接警后,长坑派出所立即派人赶赴水缸村,并很顺利地解救出被拐少女。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警方调查发现,这名被拐少女竟然与他人合谋骗婚。很小吗?怎么不知道骗婚是不对的吗?又不是被逼迫的啊,那怎么会去做吗?
2005年4月,小芳和姐姐小兰跟着姐姐的男友来泉州打工,但由于年纪太小,姐妹俩找了五六天都没找到工作。这时,姐姐的男友介绍他们认识了一个40多岁的女老乡。对方说要带她们到婚姻介绍所工作,找男朋友就能赚钱。对方告诉小芳,先答应和男方回家,拿到钱后,回去装肚子疼,过两天,老乡就会开车到山下去接她。但当她被以6800元的价格卖给男方后,便失去了自由,轻易不准出门。就这样,小芳和一名村民做了两年的“夫妻”。“这两年,他和他家人都对我很好,但我只想回家。”目前,安溪警方已对此案立案调查,但由于案发时小芳还是未成年人,警方对小芳批评教育后,让父母领回了家。像这种用金钱换来的妻子难道是合法的吗?无知加上无奈等于什么吗?太多的问号,值得我们去想想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才是我们想要的,而不是想着钱去骗去做非法的事情!
这个故事本来就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中带着点悲剧,带了点人间的辛酸,带了点社会的污点。生存不容易,14岁就出来想出来挣钱,本来这个年龄正是接受教育的最好阶段的,生活是被迫的,生活有时候是会强奸我们的眼睛的。
从这个故事,我们有什么要讨论的吗?我想没有,故事的情节很简单,故事中的小女孩很小,故事中的姐姐、父母亲很无知,哦,社会,家庭,个人,骗婚,被拐卖, 14岁,6800元,老乡,哦,这些简单的关键词语有着民间里许多充满着复杂的关系,哦,请让小女骇重新接受好教育吧!
文/死鸟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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